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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龙羽)近日,秀山自治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用府法检司协作化解机制,首次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。
邹某因牙齿矫正手术后出现牙龈萎缩等问题,向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秀山县某口腔公司,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处罚决定后,邹某认为处罚过轻,向秀山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为妥善化解该起纠纷,节约司法资源,减轻当事人诉累,承办法官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,将案件移送至秀山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。
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受理案件后,确定化解员,邀请承办法官、县检察院及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参与案件化解,认真听取当事人和有关行政机关意见,释理说法,分析利弊,成功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
据悉,该案系秀山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后,首次成功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,是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联调机制、诉源治理工作机制,实现行政、司法、检察良性互动的重要体现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通过行政诉讼、行政检察、行政复议有机衔接,以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,助推法治秀山、平安秀山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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